3)第444~445章 老赵做的有点过_火红年代,我在陕北当知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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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偏袒自家儿女。

  甚至对他自己的亲生儿子,反而要求的更为严格,更为苛刻!

  生产队里那种往往那种最累、最重、最脏的活。

  他还偏偏多多的,安排自己家儿子去干!

  像生产队里,有些时候摊派到了“出义务工”这种名额。

  别人都是想方设法躲着走。

  老赵这个老古董,却偏不!

  他非得搞个什么身先士卒,非得要搞个“D员先锋模范作用”...结果,结果自然是他那个倒霉催的小儿子。

  年年都得背着铺盖卷自带粮食,不是去水利工地、就是去修路的工地是上,帮人家白干活

  以至于老赵的小儿媳妇。

  都曾经当众苦叹过:“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呀,投生在这号人家?

  别人都是往家里搬东西,给家里人谋好事...可咱家里倒好,分东西没份儿,出义务工倒是一次不落!”

  像老赵这种“有好处先人后己”、“损己专门利人、利集体”的做派。

  给他个人,倒是带来了不少的威望和好评。

  但身为他家的儿女...那可就惨了!

  还别说。

  老赵这种价值观、这种做派。

  它恰恰就符合这个时代上面号召的“你们要甘于奉献”、“不要不计较个人得失嘛”...哎!

  过了,搁在后世人的观念里,会认为老赵这绝对过了。

  忙忙碌碌一辈子,所为何来?

  不过是掉进所谓的“糊口农业陷阱”罢了...哪怕他拼命干,多挣几个工分,多分了一点粮食。

  而这点多出来的资源,又得用来抚养更多的孩子。

  结果临了临了。

  不过是换来满头的雾水和一声叹息:“咋解一辈子拼了命的干,家里的生存状况,还是当初那怂样子哩?

  辛辛苦苦一辈子,创造出来的财富...去哪了?”

  对此。

  叶小川只能苦笑:哪怕你当生产队大队长,你能做到不损公肥私、不占集体的便宜。

  这已经算是做到本分了。

  完全没必要,这样去苛刻对待自家的儿女啊!

  一家人搞得连点亲情淡薄不说,甚至还像对仇人似的...图个毛线呢?

  正常一点好不好?

  如果说,一个人连自己的家人都不爱,连对自己的家人都不好,如果他连自己的小家庭都经营不好...?

  谁要指望他能为集体做出多大贡献?

  呵呵...叶小川宁愿把头拧下来当球踢,那也是不信的!

  张口便是大义旗帜飘扬,闭嘴浑身正气凛然慷慨激昂。

  却连身边的小事都做不好、连实实在在把地种好、把猪养好都做不到...以至于落得个,大家都穷的荡气回肠?

  这都什么事啊!

  而如今。

  叶小川坚决阻止老赵,要求大家用铁锅熬大粪浇地这种,反科学反常识的做法。

  确确实实是会伤害到老赵的自尊,以及他在生产队里的威严的。

  作为弥补。

  所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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