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他是不是凶手?3_雪淞散文随笔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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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侦查人员将任平带到警局来。任平这时所做的答辩约略如下:有一位客人托他买小食品,他就拿着客人交给的五十元,于下午6点10分左右走出“春秋山庄”。接到这种差事时,他平时是骑自行车的,而这时自行车刚好被别人骑走,他就只有徒步而去。

  这时他因白天的工作而相当疲劳,想到要走一趟来回两公里的路,心里就很沉重,所以朝车站的方向缓缓移步过去。来到向北拐弯处时,他曾经遇到村里的一个熟人。两人当时彼此简单寒暄了一下。

  后来走在去车站的马路上时,他又遇见一个认识的其他旅馆的女服务员。他同样和她寒暄了几句。买好小食品回来的路上,他频频浏览了商店的橱窗。

 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,平时来回只需60分钟的路程,他竟花了80分钟左右。

  刑警请来任平提到的这位村民和某旅馆的女服务员询问,结果,两人的叙述和任平所说完全吻合。

  第一个遇见的村民说相遇的时间大约是6点25分,某旅馆女服务员则说于6点40分前和任平相遇。任平的步行速度由这两个人的证词得到了证实。

  任平的血型确实为ab型。这一点对他也相当不利。

  另外,警方发现他原来有两次前科记录。其中之一为欺诈罪,另一则是和人打架。警方利用将任平以重要嫌疑人身份留置红叶谷公安分局的时间,派人强制搜索过他在“春秋山庄”的房间。可是,没有发现到任何和杀害贺杉有关的证据物品。

  一项非常重要的东西却在这之后被发现了。在“春秋山庄”工作的女服务员田莲交给警察一个附有坠子的银项链,说是任平于24日夜晚送给她的。这个坠子上有维纳斯像的浮雕,在里面的是被害者母亲的照片。警方因而认定任平为杀人凶手,将他拘留。

  任平在接受审讯时的供述如下:我在商店买到客人托我买的小食品时,店里的时钟指着6点45分。我说“已经这么晚了”,那个店员也回头望了一下时钟。从店里出来后,我缓慢地走着返回的路。前面说过这一天我特别疲倦,而且也没有自行车,所以我故意走得慢一点。回到旅馆后马上又得干活,我怎么不看看商店的橱窗,趁机偷闲一下呢?这条街在快分岔到小道的地方有一家钟表店。我在这里看橱窗里的手表大约有5分钟。因为我的手表旧了,正有意换一只新的,所以看一下嘛。看完表后偶然低头时,我无意间看到一个掉在墙角的白色的小东西。捡起来才知道这原来是一条女人挂在脖子上的有坠子的项链。坠子上有西洋女人的侧脸浮雕。我想这个东西掉在这里已有一些时候了,只是没有被人发现。我左顾右盼后看到没有人注意,于是就把它放在口袋里了。回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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