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498章 “世界公民”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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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喝醉的弟弟呢,还是置之不顾呢,抑或帮助受辱者?这个教授其实也是在表达他对“Mycountry”的理解,他认为这句话的含义是“父母之邦,虽有不义,不忍终弃”。

  但,无论这个并不伦类的例子,还是他的结论,都难让人苟同。兄弟是血缘,而个人与国家并无这种关系,这个比喻是跛脚的。

  在现代社会,一个人的出生地并非就是父母之邦,即以美国而论,任何人如果在美国出生,就可以是美国人,而他的父母却可能不是。同样,一对美国夫妇也可以收养一个他国儿童,只要儿童的父母或国家同意。因此,把“Mycountry”视为“父母之邦”,这是农业文明时代的状况。

  何况,即使在农业文明时代,中国古老的《诗经》还有“适彼乐土,誓将去汝”的意识。更何况,依这两位北美人士的说法,又何以解释他们的先辈冒着生命危险离开本邦而来北美?这分明是“誓将去汝”的跨国现代版,是今天我们所说的“用脚投票”。它的精神内涵应当这样表述:“自由在哪里,祖国就在哪里”。

  可是,胡适似乎被侃晕了,听了这位先生和女士的话,联想到自己对故国的情愫,便在7月26日的日记中做了自我检讨:“此言是也。吾但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。幸师友匡正之耳。”

  好在胡适写完这篇“师友匡正”的日记后,仍然思考这个问题。同一天他又写下了这样的文字:“吾亦未尝无私,吾所谓‘执笔报国’之说,何尝不时时为宗国讳也。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,然是非之心能胜爱国之心者,则是另一问题。”

  在此,胡适再一次匡正了自己。“吾国与外国开衅以来,大小若干战矣,吾每读史至鸦片之役,英法之役之类,恒谓中国直矣;至庚子之役,则吾终不谓拳匪直矣。”

  这是胡适经过一个大转折后,自我更新,终点又回到了起点。对自己国家的有一说一,包括批评,是爱国的表现,也是世界公民的表现。这正是开头那句诗的表白:“彼爱其祖国最挚者,真乃世界公民也。”

  留学时的胡适是一个超越国家主义的世界主义者。在其后的日记中,他用英文抄录了一些大同主义的先哲格言。比如“当有人问及他是何国之人时,第欧根尼回答道‘我是世界之公民’”、“苏格拉底说他既不是一个雅典人也不是一个希腊人,只不过是一个世界公民”,等等。胡适亦以此自许,但并不妨碍他同时也是爱国的。当然,他的爱国同那些不问是非的“血缘爱国”不同,更多是超越其上的“道义爱国”。

  毫无疑问,如果在国与国的交往中,在各国人民的交往中,如果不问是非,只问是何国。自己国家错的也是对的,别的国家对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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