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四十八章 塞外之战(十六)_重生东汉末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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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郭斌吩咐张世平与苏双,将议定的政策向塞外三城的居民公布之后,霎时间便激起了民众对于塞外三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所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,归根结底,无非是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,只有保证了塞外三城的存续,自己的切身利益方可得到保护。构建塞外三城中居民们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相关,便是郭斌这一番策略的根本。

  然而,即便是构建了利益共同体,想要迅速形成战斗力,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所谓“好男不当兵,好铁不打钉”,中国人自古便对于当兵有种抵触心理,这种心理,直到新中国成立后,方逐渐扭转。

  这种心理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共同造成的,而士兵极低的社会地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因素之一。我国自古便有将罪犯或者身份极低之人充军的惯例,在《水浒传》中“流传”最广的便是所谓的“刺配充军”。

  根据《史记》记载,始皇帝三十三年(公元前214年),“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适遣戍。”所谓“适遣戍”,即作为惩罚手段把这些人遣送到南方来守边御敌。这批人号称“五十万人守五岭”,因此他们对于秦王朝极欠好感,以至于在秦末的农民起义中,这一批被后人视为“精锐”的力量,并未为了挽救秦朝廷而做出努力。

  到了汉朝,也有发闾左、赘婿戍边的记载,所谓闾左,指的是居于里门左边的平民百姓,而这里便是古代贫苦人民居住的地区。至于赘婿,在秦汉时期,其地位则等同于奴婢。因此,征发闾左、赘婿从军,便基本等同于欺压贫弱了。而在这个时代,士兵亦即穷人或罪囚的代名词。

  况且,在如今塞外三城危如累卵的时刻,征发士兵在许多居民眼中无异于去送死。他们本便是“戍边”的“罪囚”,朝廷借着鲜卑人之手将他们铲除干净,亦是极“合乎情理”之事。便是为了保卫家乡,不是还有别人吗,为什么我非得跑到前头去拼命?

  郭斌对于国人的这种心理极为熟稔,可为了在五万鲜卑精锐大军的围堵下给塞外三城找到一条生路,非得激发起全体士民参战之热情不可。他也想凭借着几句话的鼓动,凭借着所谓的“保家卫国”的大义感化他们,使得他们为自己卖命。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,这种虎躯一震,王八之气四溢,别人纳头便拜的事情或许只存在于中吧?

  因此,想要激发起居民们参军参战的热情,唯一的方法便是利益刺激。而“不学无术”的郭斌所能想到的,便是商鞅变法中“耕战”的策略。具体说来,便是以军功授爵的二十等爵制。

  因为身份地位的限制,郭斌自然不可能做出以军功授予爵位的承诺,而且即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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